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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日,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,今年上半年我市已审核通过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6起,5人获奖,举报内容涉及废气、固废、废水污染等,均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。

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,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,及时发现和消除生态环境污染安全隐患,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,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,持续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,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《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通知》要求,在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厂区出入口、办公场所和所在社区(村)宣传橱窗等醒目位置公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公告牌。

同时,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向全社会宣传普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相关内容,让更多人参与到生态环保监督中来。市生态环境局通过该局官网和“生态黄石”官方微信公众号,公布了我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及《黄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》等内容,明确根据所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、对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、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给予举报人不同档次的奖励,最高可给予举报人10万元奖励。

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,是鼓励公众参与、强化社会监督、畅通信访渠道的重要环节。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工作的社会监督,鼓励群众举报企业环境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,切实畅通群众举报渠道,对于受理的举报线索,坚持立即核实、强化执法、跟踪督办原则,确保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。(廖巍巍 刘莉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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